基于供應商提供的各項材料,企業能夠對供應商的資質進行深度評核。評核供應商的方法主要有主觀判斷法和客觀判斷法。主觀判斷法是依據評核人員的個人經驗,對供應商資質進行判斷的方法。這種判斷方法缺乏嚴格的科學標準,其評核依據也較為模糊,對評估人員的個人經驗要求比較高。客觀判斷法的實行,需要以制定標準或準則為前提,并據此對供應商進行量化的評核。具體而言,客觀判斷法包括調查法、現場打分評比法、供應商績效考評法、供應商綜合審核法和總體成本法等。
1. 調查法企
業可根據自身采購制度,事先制作標準格式的調查表格,在進行供應商評核時,將之發送給不同的供應商讓其填寫,在限期內獲得反饋后再根據表格內容對供應商進行評核。
2. 現場打分評比法
對于供應商的深入評核,不能只在紙面上進行,企業還需進入供應商的現場?,F場打分評比法就是預先準備評核問題并將其標準化,然后安排評核小組到供應商的現場進行檢查確認的方法。
3. 供應商績效考評法
對于核心采購供應商的評核,則可采用供應商績效考評法,根據供應商過往的供應數據,如供貨量、質量、價格等信息進行考核和評比。
4. 供應商綜合審核法
針對重要供應商的評核,則需采用供應商綜合審核法,對供應商的資質進行全面評核,評核的內容涉及質量、工程、企劃、采購等各方面。具體而言,可將調查法和現場打分評比法與供應商綜合審核法結合使用。
5. 總體成本法
當企業采用總體成本法控制采購成本時,也可以用此方法對供應商進行評核。采用這種方法對供應商進行評核時,需要供應商積極配合,采購方也需組織綜合能力強的專家團隊,對供應商的財務狀況及成本進行全面、細致的分析,找出可行的成本控制方法,并要求供應商配合實施,最終實現雙贏。
供應商評核的方法多樣、內容繁雜,但無論采用何種方法,以下4因素缺一不可。
1. 公司評核
包括對公司聲譽、歷史、財務狀況、管理層、地區或位置等內容的評核。
2. 產品評核
主要從質量和價格兩方面進行。
3. 生產設備評核評
核供應商的生產量及生產能力、質量系統、員工素質、后勤支援等內容。
4.服務評核
主要包括送貨是否準時,送貨量是否符合指定要求,技術支援和訓練等內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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